关闭
网站地图
AI助手 企业服务 登录

录屏取证

点击进入

网页取证

点击进入

境外取证

点击进入

版权保护

点击进入

邮件认证

点击进入

电子签名

点击进入

热门场景

使用指南 快速解决您的需求
稳定的

产品服务

让每一个数据都真实可信
  • 权利卫士App
    权利卫士App
  • 电子证据平台
    电子证据平台
  •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 电子邮件认证平台
    电子邮件认证平台
  • 电子签约平台
    电子签约平台
  • 监测服务平台
    监测服务平台
  • AIGC PAS平台
    AIGC PAS平台
  • 标准时间戳服务
    标准时间戳服务
权利卫士App
权利卫士是联合信任开发的一款具有现场取证、互联网线上取证功能的电子取证工具,权利卫士通过拍照取证、录像取证、录音取证、网页取证、录屏取证功能对正在发生的事实进行取证并立即进行可信时间戳®固化,生成不可否认和篡改的电子证据。
  • 拍照取证
  • 录像取证
  • 录音取证
  • 网页取证
  • 录屏取证

高频应用场景

  • 购物纠纷取证
  • 视频直播取证
  • 聊天记录取证
  • 商标维权取证
  • 造谣诽谤取证
  • 行政执法取证
  • 劳动仲裁取证

手机版下载

Android版下载 ios版下载

手表版下载

手表浏览器访问 tsa.cn/w 下载安装

适用于安卓8.0以上系统的智能手表

证据管理

权利卫士App证书下载

生成证据账单

电子证据平台
电子证据平台用于对互联网上产生的电子数据进行取证,证明电子数据的产生、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真实,自产生时起内容完整且不可篡改。
  • 录屏取证
  • 网页取证
  • 境外取证
  • 自动录屏取证
  • 批量取证
  • 委托取证

高频应用场景

  • 境外取证
  • 网页内容取证
  • 电商购物取证
  • 聊天记录取证
  • 音视频取证
  • 网游/直播取证
  • 网络侵权取证

电子证据平台

1.对网络内容即时取证,防止证据灭失

2.支持多种取证方式,证据可直接用于诉讼

权利卫士app下载

Android版下载 ios版下载

企业级定制化接口服务

提供丰富多样的企业解决方案,针对不同行业提供标准定制

化功能,满足不同行业的特殊需求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可对各类数据、文件及作品申请可信时间戳®认证,立即获取司法认可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用于证明认证时间与内容完整性。
  • 原创证明
  • 版权保护
  • AIGC创作流程认证
  • 脱敏认证
  • 文件存证

高频应用场景

  • 商业秘密保护
  • 著作权(版权)保护
  • 商标/专利保护
  • 数据知识产权存证
  • AI创作流程认证
  • 原创证明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1.上传文件或作品,一键提交,秒间认证

2.支持单个文件、多个文件批量完成,批量固化认证

接口服务

提供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接口,为不同行业提供丰富多彩的企业解决方案

电子邮件认证平台
可信时间戳®电子邮件认证平台用于证明电子邮件自被认证时起内容完整未被更改以及邮件被真实发送。具有防篡改、抗抵赖、可验证的功能,是保障电子邮件真实性、提升司法证明力的有效方式。
  • 脱敏认证
  • 邮件存证

高频应用场景

  • 证据交换
  • 文书送达
  • 通知公告
  • 行政处罚
  • 合同洽谈
  • 电子律师函
  • 薪酬福利
  • 承诺书

电子邮件认证平台

1.采用高强度Hash值校验,具有防篡改、抗抵赖的特性

2.平台证明邮件真实发送,选择存证的电子邮件由平台存储,防止邮件无法找回

电子签约平台
电子签约平台可对电子合同、电子单证、电子文件进行可靠电子签名,具有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法律效力,平台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ES-T电子签名格式,实现长效电子签名。
  • 单方签署
  • 多方签署
  • 批量签署

高频应用场景

  • 劳动合同
  • 电子律师函
  • 购房合同
  • 租赁合同
  • 旅游合同
  • 科研数据

电子签约平台

1.支持单方、多方及批量签署

2.支持多种CA证书签发、时间权威可信,在司法实践中已获得了广泛的认可

接口服务

1.支持本地化需求,签约完全本地化

2.提供SDK接口及signapi接口,满足用户多种对接需求

监测服务平台
监测服务平台支持多种类型的内容监测,同时具备自动取证的功能,能够实时固定侵权证据,为后续的法律行动提供坚实的证据支持。
  • 视频监测
  • 图片监测
  • 音频监测
  • 文字监测

高频应用场景

  • 版权监测
  • 舆情监控
  • 直播审核
  • 盗版影视
  • 直播录播侵权

监测服务平台

为版权持有者提供全面的版权监测服务,保证其内容在平台上的使用获得监控和保护

AIGC PAS平台
实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溯源与认证,记录AI创作过程,全程存证,解决AIGC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深度伪造、版权纠纷、信任危机以及平台合规等提供证据。
  • 创作过程认证
  • AIGC作品确权

高频应用场景

  • AI聊天
  • AI写作
  • AI绘图及图像处理
  • AI制作PPT
  • AI音视频制作

AIGC PAS平台

为AI创作者提供创作过程认证功能,采用密码学、哈希值校验、电子签名、数字指纹等多种技术手段

AIGC PAS服务接口

为AIGC平台提供接口服务,对AI作品生成过程进行全程存证

标准时间戳服务
为企业、机构的各类应用系统提供基于RFC3161和GB/T 20520-2006标准的接口化服务,支持HTTP和HTTPS通讯协议的标准时间戳服务。
  • 标准API接口
  • 时间戳服务器

高频应用场景

  • 电子证据
  • 知识产权保护
  • 电子签名服务
  • 电子档案
  • 操作日志用户痕迹固定

可信时间戳®接口服务

基于标准接口化服务,证明电子数据生成时间

PDF认证服务

提供可在Adobe、福昕PDF阅读器内配置的可信时间戳®服务,配置后可直接在阅读

器内申请可信时间戳、签署电子签名等。

20年专业沉淀 为千行百业提供专业

解决方案

  • 法律
  • 互联网
  • 自媒体
  • 人工智能
  • 知识产权
  • 金融
  • 影视音乐
10万多件裁判文书

司法案例

的有力背书
  • 著作权

  • 商标

  • 专利

  • 商业秘密

  • 不正当竞争

  • 合同纠纷

  • 劳动争议

  • 行政案由

最高院2020年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网络传播权,网页取证)
2021年5月3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刘峥共同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2022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经可信时间戳取证,蚂蚁链粉丝粒吧显示:2021年9月12日,支付宝发布《我不是胖虎》系列NFT作品;2022年2月14日,公众号“深圳蜂窝科技”发布文章“NFT元宇宙涨姿势。NFT艺术家的天堂,元宇宙的狂欢。”;2022年2月14日,公众号“唯一艺术”发文“快上车,支付宝的贺中秋系列NFT千万别错过。”
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六
上诉人杭州原与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与宙公司)为与被上诉人深圳奇策迭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策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杭州互联网法院(2022)浙0192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6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2年9月29日、10月11日对本案进行了调查。上诉人原与宙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广童、王征驰,被上诉人奇策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延来、单启迪到庭参加调查。经本院院长批准,本案依法延长审限三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22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之十
2021年7月21日17时8分及2021年7月26日19时15分,谢湘龙的代理人先后两次来到位于汕头市金平区一商铺名为“玖弟苏南鹅肉”的卤鹅店门口,该店正在营业中。代理人使用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权利卫士”手机APP对玖弟卤鹅店的店铺及店铺牌匾分别进行录像和拍照取证,并在当日向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申请可信时间戳认证。2021年12月6日,谢湘龙的代理人使用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权利卫士”手机APP对玖弟卤鹅店在“抖音”平台注册的名为“澄海苏南鹅肉”的抖音号内容进行录像取证,并在当日向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申请可信时间戳认证。经比对,玖弟卤鹅店的牌匾字体“玖弟苏南鹅肉”及其抖音平台上的“澄海苏南鹅肉”字体与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第25663020号“老蘇南鵝肉”、第25652416号“老蘇南鵝肉”、第10160258号“澄海蘇南鵝肉”、第37993447号“蘇南鵝肉”在字体、形状上均不相同。玖弟卤鹅店牌匾及抖音平台名称字体上的“苏”“鹅”字均是简体字,与本案注册商标上的“蘇”“鵝”肉眼可见有显著区别,不易引起公众混淆。
2022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六
原告埃·雷米马丹公司(E.REMYMARTIN&C°)与被告山东玲珑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酒业公司)、烟台圣盟菲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盟菲珑公司)、孙某强、义乌市幻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幻讯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15日立案后,被告玲珑酒业公司对本案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于2021年12月29日裁定驳回其管辖异议。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8月22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原告埃·雷米马丹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聪美、姜佳航,被告玲珑酒业公司、圣盟菲珑公司、孙某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程、孙云志,被告幻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紫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22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二
根据稳健股份公司提交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显示,抖音号“蓝天白云”(简介:“航伟包装启德搬运-致电:189******23)、抖音号“航伟包装启德搬运吊装有限公司”(简介:“152******07 152******92”),在发布的多个口罩生产的短视频中标注“苏州稳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欢迎订购、苏州稳健公司医用口罩欢迎订购”等字样,视频中出现口罩生产流水线,口罩包装袋上标有“图片”“苏州稳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字样,口罩包装箱上标注“苏州稳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字样。抖音定位显示地址为航伟包装工业园。
东莞法院2021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宣传案例—第4例
曾某、达芬公司、美奇公司共同生产、销售假冒罗斯公司注册商标“Rothy’s”的女鞋,被原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扣,后经法院审判,认定曾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罗斯公司在刑事判决之外提起民事诉讼,诉请曾某与共同侵权人达芬公司、美奇公司就商标侵权行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2021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典型案例—第10例
市中级法院以深圳市MTG公司为原告,祥正公司与新美辰公司为被告展开审理。原告指控两被告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要求被告提供涉案产品的销售数据和成本利润等证据。原告在阿里巴巴及淘宝等平台投诉多起侵权行为,但被告通过删除相关链接再次上架销售。庭审中,原告提出书证提出命令申请,并提交了与涉案产品相关的购买记录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法院认为,申请人的书证提出命令申请符合规定,并有助于确定侵权获利和赔偿金额,因此责令被告提交涉案证据。本案具有典型意义,是深圳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改革试点的重要案例,展现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
青岛知识产权法庭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个典型案件1
原告凯赛公司系“生物发酵法生产长碳链二元酸的精制工艺”发明专利权人,原告凯赛金乡公司经凯赛公司许可,为涉案专利的普通被许可人。原告认为三被告行为侵犯了涉案专利权,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丹阳市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原告丹阳市桦宏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蓝佩得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佩得公司)、江苏蓝佩得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蓝佩得公司)、丹阳市昊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辉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9年12月9日、12月24日、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7日进行了质证,于2020年8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丹阳市桦宏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闫东伟,被告上海蓝佩得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彭进峰,被告江苏蓝佩得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丁芳,被告昊辉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鸣,被告东风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志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使用权利卫士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6134号)
原告湖州织里木棉印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棉印记公司)与被告湖州都果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果公司)、湖州龙之翔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之翔公司)、湖州方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可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1日立案,由审判员陈洪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诉讼中,木棉印记公司申请追加湖州织里肯尼达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尼达公司)为共同被告,本院依法予以准许,后于同年11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木棉印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郑金晶及被告都果公司、龙之翔公司、方可公司、肯尼达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使用电子证据平台对网页取证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656号)
上诉人漯河市益生园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园生物公司)、合肥长江批发市场金的食品商行(以下简称金的食品商行)因与被上诉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夫山泉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1民初15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第19例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是Getty公司在国内的受托方,负责其在国内的维权等。汉华易美称其对有“视觉中国”水印图片持有著作权,其发现河南草庐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庐公司)在其官方公众号文章里使用了有“视觉中国”水印的四张图片,汉华易美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其对图片享有的著作权,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2022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显示,××/网站的主办单位为闪速推公司。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发的编号为TSA-01-20210310102554435G50CQo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显示,http://admin.hi123.shop/为闪速推公司的后台管理系统。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涉数据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之十
原告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家公司)、原告天津小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小屋公司)与被告北京神鹰城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神鹰公司)、被告成都神鹰城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神鹰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链家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克峰、张翰雄,原告天津小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董雪、张翰雄,二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商家泉、袁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使用电子证据平台对录屏取证的合同纠纷案(86号)
复议申请人王玉辉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作出的(2022)京02执异420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广东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第1例
徐某下载某手机游戏并注册两个游戏账户,在游戏过程中分别向两个账户充值2.1万元、9.3万元,合计充值获得1072000元宝及12405000元宝。2020年9月1日,游戏运营方某网络科技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于60天后关闭服务器,游戏角色等数据全部清空,并提出补偿方案,即游戏关闭充值至正式停运期间,全服每天发放2万元宝补偿。涉案游戏于2020年10月关闭服务器,徐某游戏账号A剩余元宝16812607个,账号B剩余元宝2602799个。徐某认为某网络科技公司构成违约,遂诉至法院,要求某网络科技公司退还全部充值款项11.4万元。
罗延广与孙刚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案
本案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罗某作为原审原告,孙某则为原审被告。本案中,罗某不服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支持了孙某的辩解意见,驳回了罗某的诉讼请求。然而,在二审期间,罗某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他们在借贷宝网站平台上在线签订的借款协议及转账记录等,并经过可信时间戳验证。二审法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借款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并符合合同法规定。因此,二审法院支持了罗某的上诉请求,并要求孙某偿还本金及利息。最终裁定如下:1.撤销一审判决;2.要求孙某偿还罗某本金6600元及利息;3.如未及时履行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由孙某承担。该裁判文书经过可信时间戳验证,并被确定为终审判决。
覃剑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案
上诉人覃剑光与上诉人广州建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众公司)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5民初20406号、204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3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于2022年4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覃剑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色伟、上诉人建众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陆景怡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湖北房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刘应兵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湖北房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车宝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应兵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22)鄂0103民初53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1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广州市市政实业有限公司、黄晓萍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广州市市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黄晓萍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2)粤0104民初113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7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上诉人市政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伦国辉,被上诉人黄晓萍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翠仪、郑仲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使用电子证据平台对网页取证的行政裁决案(11346号)
本案为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件。原告陈某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原告在行政阶段提交了商标使用授权书及相关证据,证明在指定期间内真实使用了诉争商标。被告认为决定正确,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三人白某陈述支持被诉决定。经审理查明,原告提交的部分证据能够证明其在指定期间内真实有效地使用了诉争商标,并符合法定使用要求。法院认为被告作出的决定应予以撤销,并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决定。同时原告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使用权利卫士对微信聊天记录取证的行政裁决案(8873号)
本案为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件。原告吕某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原告提交了各种证据,包括商标使用授权书、公证书、网页截图等,证明在指定期间内对诉争商标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被告认为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指定期间内真实使用了诉争商标。第三人云南某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支持被诉决定。经审理查明,原告的部分证据符合法定使用要求,能够证明其在指定期间内真实有效地使用了诉争商标。法院认为被告作出的决定有错误,应予撤销,并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决定。同时,法院认为原告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使用电子证据平台对网页取证的行政裁决案(7694号)
再审申请人北京派德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德铭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法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索公司)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553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1000+知识条目 可信时间戳®

帮助中心

一站解答
  • 产品服务介绍

  • 操作指引

  • 知识百科

微课堂爆款好课 手把手教您用好可信时间戳®
TOP 1
名誉权侵权应对与全链守护
2
网络交易中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
3
电商购物侵权取证典型案例分析
4
电子邮件认证服务
5
企业数字资产保护
6
视频、直播侵权取证质证要点及使用技巧
7
取证存证技能进阶
8
电商侵权取证中的应用技巧
9
微信App常见取证场景操作讲解
典型用户之选 可信时间戳®正义护航
  • 时间戳典型用户-中国版权协会
  • 时间戳典型用户-视觉中国
  • 时间戳典型用户-中国建设银行
  • 时间戳典型用户-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 时间戳典型用户-淘宝
  • 时间戳典型用户-360
  • 时间戳典型用户-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 时间戳典型用户-腾讯
  • 时间戳典型用户-北大法宝
  • 时间戳典型用户-中国珠玉宝首饰行业协会
  • 时间戳典型用户-百度
  • 时间戳典型用户-华润银行
  • 时间戳典型用户-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
  • 时间戳典型用户-抖音
  • 时间戳典型用户-大众集团
  • 时间戳典型用户-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 时间戳典型用户-12301
  • 时间戳典型用户-泰康
新闻与公告 随时了解最新动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