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AI助手 企业服务 登录/注册

2020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示范案例

发布时间 : 2023-09-14 17:06:53

浏览 : 2052

深圳忆斯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案

(2020)粤民终1448号

裁判要旨

  被告的主营业务为制造侵权产品,法院通过审查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页面显示的产品销量及其增长情况推定被告的侵权规模,结合专利的类型及其创新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以及原告的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酌定赔偿数额。

  案情简介

  原告是名称为“风扇(N×××××)”、专利号为ZL20×××××××75.5的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人。原告在被告经营的阿里巴巴店铺公证购买了被诉侵权产品,该店铺标注“经营模式为生产加工,加工方式为OEM加工等,厂房面积240平方米”、“手持风扇生产研发”等宣传语,附有生产侵权产品的模具照片。2019年5月24日该产品销售链接显示“30天内18232台成交”。2019年6月3日,原告再次进入被告网店,显示被诉侵权产品仍在销售,30天内成交数量21763台,同时显示了生产线视频。

  法院认为,被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侵害了原告的专利权。根据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及其增长情况,可见被告经营规模较大。综合考虑本案专利的类型及其创新程度、被诉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规模以及原告的维权合理开支等情况,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万元。

  关于销售侵权的案例

  在权利人未举证证明其因被侵权所受到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在被告系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商的情况下,审查被告的经营范围是否专营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综合考虑被告的经营规模、销售数量、侵权产品价值等情况裁量确定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根据上述方法酌定的赔偿数额,可以不受法定赔偿最高或者最低限额的限制。

  在确定被告的侵权获利时,应尽量通过被诉网店后台数据查实被诉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被告未积极应诉、不提供实际销售数据等相关证据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查看全文

产品服务推荐

推荐指数 :

立即使用

电子证据平台

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旨在捕获、固定和安全存储互联网上生成的电子数据,以确保这些数据在其产生、采集、存储和传输的各个环节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受到干扰或篡改。包括网页取证、增强版网页取证、录屏取证以及自动录屏取证,用于采集并永久保存互联网上的各种电子数据,如网页内容、图片、视频、电子邮件以及软件代码等,以便用于法律调查和证据保全,确保这些数据能够被可信地使用。

推荐功能 :

录屏取证电脑端 :

录屏取证将目标设备的屏幕上的活动进行录制。这可能包括用户与应用程序、网页、文件或其他数字内容的交互。录制的视频可以用于分析和验证特定事件或行为,以确定其真实性。录制的视频可以用作法庭证据,以支持法律程序中的证据呈现和案件的辩护。

产品操作方法 :

录屏取证电脑端操作指引 :

第一步:注册并登录账户
首先,前往联合信任官网(www.tsa.cn)。点击【注册/登录】,按照网站上的引导完成账户注册和登录。这一步骤至关重要,确保您的身份经过有效验证。然后,点击“电子证据”,进入“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服务平台”。
第二步:选择录屏取证功能
在电子证据平台界面,找到并点击“录屏取证”功能。您需要填写必要的信息,包括申请人信息和证据名称。接着,坚决点击【开始取证】按钮,您将进入取证虚拟机环境,准备开始您的取证工作。
第三步:开始取证
此刻,您可以着手开始取证。在联合信任提供的虚拟机环境中,您可以自由地进行各种操作,如浏览网页、查看聊天记录、观看视频等。务必细心记录下您所需的所有关键信息。
第四步:结束取证并固化证据
当您成功完成取证工作后,在虚拟机界面中找到【结束取证】按钮,果断点击。可信时间戳电子取证系统会自动为您录制的视频文件添加可信时间戳,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然后,您可以将相关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下载到本地,以备后续的证据管理或提交至法院之需。
第五步:验证证据
在将证据庄严地提交给法院之前,您可以前往可信时间戳验证中心(https://v.tsa.cn/)对录屏证据包(*.zip格式)进行验证。请记住,录屏证据包作为原始证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修改,以确保验证的有效性。
第六步:提交至司法机构
经过可信时间戳固化后,证据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根据法律规定,您应选择符合法规的方式将证据郑重地提交给司法机构。这可以包括使用U盘、光盘等符合规定的媒体,或直接上传至司法机构的证据系统。如果证据文件较大,可以考虑使用网盘链接的方式进行提交。请谨记,纸质打印件不可作为证据原件使用。为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方便审查,建议在提交时从电子证据包中提取出关键证据,并将其与完整的证据包一同提交给裁判机关。

电子证据平台

对网络侵权内容即时取证,防止证据灭失

了解详情

立即使用

热门司法案例

最新司法案例

专利侵权取证相关司法案例

深圳市宝安区番某某珠宝首饰厂某某珠宝广州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第3例 深圳某科技公司与深圳某科技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2020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示范案例 瑞安某电子公司与义乌某电子商务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深圳某科技公司与广州某信息技术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青岛知识产权法庭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个典型案件1 2021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典型案例—第10例 东莞法院2021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宣传案例—第4例 深圳市宝安区番某某珠宝首饰厂某某珠宝广州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第3例 深圳某科技公司与深圳某科技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2020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示范案例 珠海某电器公司等与中山某电器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使用电子证据平台对电商取证的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682号) 广东某鞋业公司、东莞市某鞋业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使用电子证据平台对网页取证的专利案(529号) 瑞安某电子公司与义乌某电子商务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深圳某科技公司、深圳某数码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东莞市某自动化设备厂、东莞某机械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更多问题或需求 , 请拨打:
留言

或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 稍后我们将联系您

留言

电子证据平台
电子证据平台
对网络侵权内容即时取证,防止证据灭失
了解详情

立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