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取证
KTV取证
【基本案情】
中国某某协起诉请求:
1.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高度娱乐公司停止侵权、删除涉案作品并赔偿中国某某协经济损失246000元。
2.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高度娱乐公司向中国某某协赔偿为维权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取证消费款1117元,律师代理费9840元),共计10957元。上述两项诉讼请求金额总计为256957元。
3.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高度娱乐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中国某某协系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经权利人授权,中国某某协依法取得对本案等246首【详见附页】音乐电视作品进行集体管理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之规定,中国某某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集中行使权利人的相关著作权利,包括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人提起诉讼。2019年8月,中国某某协发现高度娱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KTV场所中使用了上述作品,
为公众提供放映经营活动,高度娱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该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人的相关著作权利,经调查取证,确认了高度娱乐公司侵权的事实。中国某某协作为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
【可信时间戳应用及法院意见】
第三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18份【原件】、照片5 份、光盘1 份[ 原件]、2019 年9 月3 日中国某某协工作人员在高度纯K营业场所进行取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复印件工欲证明高度娱乐公司存在侵权的事实;
本院对中国某某协提交的第一、二、三、四、五、六组证据的三性予以认可,能够证明中国某某协的诉讼主体及高度娱乐公司的侵权事实。
【裁判结果】
一、被告拉萨某娱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即停止涉案246首音乐电视作品的点播服务,并从曲库中删除上述音乐电视作品;
二、被告拉萨某娱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97 720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