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3日,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投诉称,其母亲在微信视频号看到"免费听课"广告,报名后却被培训老师以"包教包会""月入过万"等话术诱导支付了高额费用。类似案例并非个例,2月22日,用户反映在视频号"芳菲的文明之旅"直播间购买的商品与直播描述严重不符,商家却以"直播效果差异"为由拒绝售后。
微信视频号作为日活超4亿的内容平台,已成为虚假宣传的重灾区。虚假功效承诺、伪造资质证明、刷量刷赞等行为不仅违反《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更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由于视频内容动态性强、证据易灭失,传统截图方式难以满足司法举证要求。
通过可信时间戳权利卫士App「录屏取证」功能,可对视频号侵权行为进行全流程防篡改存证,生成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电子证据。该系统已支持微信自动验真,确保证据效力。
1.侵权主体定位要点
锁定侵权账号主体是维权第一步。需重点取证视频号名称、运营主体认证信息(企业需记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绑定手机号及IP属地。若账号关联MCN机构或合作商家,应同步录制相关认证页面及合作协议。
2.虚假宣传内容界定标准
直接侵权包括三类典型行为:功效类虚假宣传(如"一贴瘦10斤""三天美白"等未经验证的承诺)、资质造假(盗用"官方授权""专利认证"标识)以及素材侵权(未获授权使用影视片段、音乐等)。间接侵权则体现为通过用户评价、直播话术暗示正品来源,如使用"原厂直供""内部渠道"等模糊表述。
3.损害赔偿计算依据
消费者损失应包括订单金额、退款成本及时间成本;品牌方需计算正品市场价差、商誉损害及维权支出;平台责任则涉及未及时下架违规内容导致的损失扩大。
4.取证环境准备
打开权利卫士App选择「录屏取证」功能后,需完成三项准备工作:关闭WiFi使用4G/5G网络防止网络劫持;确保设备存储空间充足(iOS≥2GB/Android≥3GB);按"证据主体_场景_日期"格式命名证据。Android用户需特别注意开启麦克风权限,确保录制直播音频完整。
5.用户身份信息取证流程
进入目标视频号主页后,应依次录制:账号昵称与ID、实名认证信息(需清晰展示姓名与身份证号)、运营主体资质(企业认证页面需停留3秒以上)。若发现MCN机构合作信息,需完整录制机构名称及授权范围。
6.侵权内容数据固定方法
针对视频内容:全程录制视频标题、描述文案(含"独家""最优惠"等绝对化用语)、发布时间及互动数据;直播内容需完整记录弹幕互动、礼物特效及主播口头承诺;商品页面需重点录制价格对比、销量数据及用户评价异常模式(如相同IP属地多次好评)。
7.交易证据采集规范
订单信息采集应包括订单编号、下单时间、支付金额及退款状态四要素。打赏记录需展示打赏用户昵称、金额及时间戳。发现疑似刷单行为时,需录制评论IP属地异常集中、评价内容高度雷同等特征。
8.沟通证据固化技巧
客服聊天记录取证需包含完整对话流程:消费者质疑内容、商家承诺话术(如"正品保证""无效退款")及最终处理结果。录制时应缓慢滚动页面,确保每条信息清晰可见。
9.证据固化与生成
完成录制后返回权利卫士App,依次点击「停止录屏」→「固化」,系统将自动生成含数字指纹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及原始MP4视频。该过程通常耗时1-3分钟,需保持网络稳定。
10.证据管理规范
本地存储可通过权利卫士App「证据」页面查看已存证文件;云端备份需点击「上传证据」同步至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平台(ev.tsa.cn)。司法提交时,物理载体应使用一次性刻录光盘,外包装标注证据基本信息;电子提交则需提供.tsa证书及.mp4文件组合。
11.法律合规注意事项
取证过程需避免侵犯他人隐私,对用户评价中的个人信息需进行脱敏处理。证据链应完整覆盖"侵权内容+主体信息+交易数据+沟通记录"四要素,单个视频取证时长建议不少于完整播放周期的2倍。
12.维权策略建议
除民事索赔外,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要求虚假宣传者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同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利用《电子商务法》第85条追究平台审核责任。复杂案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结合可信时间戳证据组织维权材料。
通过上述标准化操作流程,消费者和品牌方可有效固定视频号虚假宣传证据。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在多地法院判例中已被采纳为有效电子证据,显著降低维权成本。建议发现侵权线索后及时取证,避免证据灭失风险。
(注:本指引仅作操作参考,具体取证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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