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抖音主播有十万出头的粉丝,长期做穿搭视频与直播带货,直播里展示的服装定价三百九十九元。后来她发现,有个店铺把她的直播录屏截取下来,用多个小号二十四小时循环播放带货,部分视频还做了换脸处理,甚至把截图抠掉头部用在商品宣传上。这家店卖的同款服装定价三百六十九元。起诉时她主张二十一万余元,法院最终判赔五万八千元。
判赔金额不是按她主张的数额给的,也不是按对方卖了多少给的。肖像权被侵权赔多少钱,是指在侵权成立后,法院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获利情况,或者在没有证据时综合各项因素酌定赔偿数额的方式。2026 年的这类案件里,几千元到几万元都有,差距来自下面几件事。
一、先看有没有商业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未经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也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等方式使用或公开。
要澄清一个常见误解:营利并不是侵权的前提。哪怕是公开他人肖像,未获同意也可能构成侵权;营利与否影响的是赔偿金额,不是责任是否成立。但商业使用的场景,赔偿通常明显高于非商业使用。
二、赔偿数额通常这么定
顺序与前一步一致:先看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再看侵权人的获利,两者都难以确定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把这个顺序写得很清楚。
落到具体案件上,法院手里的裁量尺子是这几样:权利人的粉丝量与知名度;肖像本身的商业利用价值;侵权人的使用方式,是简单转载还是换脸、抠图这类不当处理;过错程度;侵权持续的时间与影响范围;以及所涉商品的销售情况。前面那起案件里,法院正是综合这些因素酌定经济损失五万元。
另一头也要看到:索赔金额与实际判赔之间的落差是常态。有案件权利人主张两万元,因拿不出实际损失的证据,且涉案链接销量为零,法院只判了一千元。虚高的诉求不会被支持,把证据备足比把数字写大更有用。
三、能一并主张的不止经济损失
维权合理开支是可以单独主张的一块,包括律师费、公证与取证费用、调查费用。前面那起案件里,主播实际支付的八千元律师费被认定为合理开支并获支持;而她主张的四千元差旅费因为没有提供凭证,没有被采纳。区别就在于有没有发票与凭证。
精神损害赔偿则要另看。主张精神抚慰金需要证明精神受到严重损害,实践中仅凭「被侵权了」通常难以获支持。相比之下,赔礼道歉的请求更常被采纳——不过也要看侵权状态是否已经停止,以及有没有证据证明造成了需要消除的不良影响。
四、取证要覆盖住商业使用的证据
肖像权案件里,权利人常犯的错误是只截了那张图。判断赔偿需要的是「谁在用、怎么用、用了多久、卖了多少」这一整组信息,而这些恰恰是页面改版或下架后就消失的东西。
固定按这个顺序走:
1. 打开权利卫士,选择录屏取证;录屏前关闭 WiFi、改用移动网络;
2. 从店铺或账号主页开始录,把店铺名称、粉丝量、商品列表先录进去;
3. 打开使用肖像的商品页,把标题、价格、销量与图片所在位置完整录下,一次不中断;
4. 生成固化文件与认证证书,与本人照片的发布时间记录、维权支出凭证一并归档。
联合信任的可信时间戳把电子数据与它被固定的时间点绑定,输出的固化文件与认证证书可以直接提交,不必再解释材料是怎么来的。对这类案件来说,「当时确实这样用」比「他大概用了」值钱得多。
容易被忽略的几个问题
问:粉丝不多,也能主张赔偿吗?
答:能。知名度影响数额,不影响权利成立;商业使用场景下,即便是普通人的肖像被挂上商品页,同样可以主张。
问:对方已经删了,还能要赔偿吗?
答:可以。删除解决停止侵害,已经发生的使用与获利仍可主张,前提是删之前已经固定下来。
问:只主张道歉、不要钱行不行?
答:可以,但要注意道歉请求能否被支持,取决于侵权是否停止以及是否造成了需要消除的影响。
问:照片是我自己拍的,能同时主张著作权吗?
答:可以。肖像权保护的是人格利益,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二者对象不同,不构成重复主张。










微信公众号
客服微信
付费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