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包含以下 5 个部分:
· 一、盗图盗视频:最常见,也最省力
· 二、抄袭详情页:图片之外还有汇编作品
· 三、挂别人的商标与厂名:著作权之外的第二条线
· 四、搬运视频与直播切片:传播量决定赔多少
· 五、起诉之前,把两类材料分开备
一家雨伞店铺花了几个月拍的商品图,原封不动出现在同行的详情页里,连图上那句「八大核心强性能好伞」都没改掉。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案件中,权利人在起诉前就对涉嫌侵权的销售链接做了可信时间戳认证,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使用的网页图与原告作品在构图、布景、色彩上几乎一致,构成实质性相似,侵害了美术作品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判赔五万元。
电商侵权案例,是指电商平台经营者在商品主图、详情页或宣传视频中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而引发的侵权行为。看案例的价值不在记住判赔数字,而在看清每一类行为各自要证明什么——同样是被抄,主张的路径可能完全不同。
一、盗图盗视频:最常见,也最省力
这一类在电商纠纷里占多数,也是取证最省力的一类。镜头对准的是商品主图、详情图、测评短视频与直播截图,判断的落点在独创性:光线、构图、布景有没有体现拍摄者的选择与安排,而不在于这张图拍得精不精美。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第五十二条则明确了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的侵权责任。把这两条套进电商场景,结论很直白:下载方便不等于授权到位。
有一个抗辩在庭审中反复出现——「同样的图在很多店铺都有,所以不具备独创性」。这个说法站不住:多人在用说明传播广,不说明权利不存在。真正要问的是对方能不能指出更早的来源。
二、抄袭详情页:图片之外还有汇编作品
详情页往往是图片加文案的组合,两部分可以分别主张:单张图片构成美术或摄影作品的,按作品保护;文字描述与产品图片的选材编排体现独创性的,可以作为汇编作品受到保护。
前面那起雨伞案里,法院就同时认了这两层——商品链接页面包含文字描述与产品图片,已经作了独特的选材和编排,构成汇编作品;被告在原告链接公开发表之后才效仿上架,侵害的就是这一层。
这一层在实务中最容易被低估。权利人只盯着单张图去投诉,忽略了整页的编排本身就是独立作品,赔偿基数也跟着少了一块。
三、挂别人的商标与厂名:著作权之外的第二条线
同一件商品可以同时踩两条线:图是抄你的,商标或厂名厂址是挂别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列举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则针对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等混淆行为。
选哪一条取决于手里有什么。商标看注册证与核定商品类别,著作权看权属证明,两条线的举证要求并不一样。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投诉通道对两者分开处理,通道选错,材料再齐也会被退回补充。
四、搬运视频与直播切片:传播量决定赔多少
带货视频、测评视频与直播切片被同行整段搬去挂链接,是近两年增长最快的一类。认定逻辑与图片一致,差别在赔偿——传播量、挂链销量与转化数据都是可以量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确定的赔偿顺序正是按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权利使用费依次往下走。
对权利人来说,这一类的取证重点不在画面本身,而在它带来的效果:商品挂在哪条链接下、销量多少、评价里有没有人提到视频内容。这几项决定了最后能谈到的数。
五、起诉之前,把两类材料分开备
材料分成两类备,思路才不会乱。权属一侧,作品在创作完成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完成版权确权,创作完成时间与内容一致性才有客观记录,作品的在先性才不会在事后被质疑。
侵权一侧则需要把对方的使用场景固定下来,操作按这个顺序走:
1. 打开权利卫士App,选择录屏取证;录屏前关闭 WiFi、改用移动网络;
2. 从搜索关键词进入店铺,先录店铺名称与经营主体信息;
3. 点开商品链接,把主图、详情页、价格与销量依次录进同一段;
4. 有短视频或直播回放的,完整播完一遍再结束录制,生成固化文件与认证证书后归档。
录屏取证按取证时长计费,首个 10 分钟扣减 3 个时间戳,之后每 10 分钟扣减 2 个,单个时间戳 10 元。
联合信任的可信时间戳把电子数据与它的生成时间绑定,输出的固化文件与认证证书可以在平台投诉与诉讼中直接提交。录得连贯比录得全更重要:画面之间接不上,看不出前后是不是同一次操作,材料就容易被退回。
几个高频疑问
问:店铺说图是从网上下载的,不知道是谁的,能免责吗?
答:不能当然免责。商业使用场合下使用者负有审查来源的义务,「网上找的」通常被认定未尽注意义务,影响的是赔偿数额,不是侵权成立与否。
问:店铺没卖出几单,还能要到赔偿吗?
答:可以主张,但数额会受影响。删除与停止侵害不因销量为零而免除,赔偿则要综合侵权持续时间、传播范围与维权开支来定,销量只是其中一个因素。
问:图片没有登记,能主张权利吗?
答: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登记不是取得权利的前提;但能不能证明我更早是另一回事——创作完成时的确权记录是直接的客观依据,事后再补只能证明材料曾经存在。更稳妥的做法是:拍摄完成就申请可信时间戳认证,必要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完成版权确权,两头都留痕。
问:对方把链接删了,还能索赔吗?
答:可以。删除只解决停止侵害,已经发生的传播与获利仍可主张赔偿,前提是删除之前已经把页面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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