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现场取证是还原事实真相的关键环节。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为现场录音数据提供了权威的时间证明,确保内容真实无误,从而增强了证据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深圳警察在现场取证时,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条件和规范,以确保取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具体的条件和要求:
人员要求:
警察开展执法工作(包括询问、讯问)时,除特别情况外,应当有两名民警在场,并向被询问人表明执法身份。
对于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全程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规定:
除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必须录音录像的案件外,对于具有特定情形的案件(如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等),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应从民警进行讯问、询问时开始,到违法犯罪嫌疑人核对笔录并签字、捺指印后结束。
录音录像应保持全程不间断录制,不得剪接、删改或选择性录制。
取证程序:
警察取证的法定程序要求两个民警在场,并先出示警察证。如果是搜查,还必须出示搜查令。
警察在取证过程中,应尽可能收集各种形式的证据,包括口供、视听资料、物证、书证等。
证据保存和呈现:
所有收集到的证据应妥善保存,编制证据清单,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对于物证、书证等,应注明来源,并在必要时进行公证或鉴定。
特殊情况处理:
在特殊情况下,如遇到同名同姓等情形,可能需要延长办理时限以进行调查核实。
以上条件和要求是基于对警察办案规范及取证要求的一般性了解,并参考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取证要求可能会因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深圳警察应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应的规范和程序进行取证工作。
更多教程,请观看下方产品操作指引或者联系时间戳官方客服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