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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电子证据诈骗的最新案例消息:
案例一:徐某被诈骗案(刷单返利类)
2024年1月2日,库伦旗库伦镇的居民徐某报案称,他在2023年12月29日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抖音商城的工作人员,声称要给徐某发礼品。随后,对方添加了徐某的微信,让他选择礼品。之后,徐某被拉进了一个微信群,群里有人开始发红包。接着,徐某被对方拉进了多个微信群,并最终被引导点击并下载了一个名为“某”的APP。对方要求徐某在抖音公益里捐款,并承诺会给予返款。徐某按照要求捐了一笔钱,但对方并未返款。随后,对方以需要继续转账为由,先后让徐某转账共计6万元,但始终未给予返款。徐某最终意识到自己被诈骗。
案例二:赵某被诈骗案(虚假服务类)
2024年1月4日,库伦旗库伦镇的居民赵某报案称,他于2024年1月2日收到了一封“华夏万家”的信件,信中称要为他办理退钱服务。赵某扫描了信件上的二维码并添加了QQ客服。随后,他被拉进了一个QQ群,并被要求下载一个名为“某”的APP进行实名注册。客服声称赵某是该公司备案指定汇款账户,需要缴纳之前投资额百分之20的激活金。赵某按照要求转账了5709元,但随后发现无法提现。对方以操作错误为由,要求赵某继续转账。赵某再次转账34255元后,仍无法提现,并意识到自己被诈骗,共计损失3万余元。
警方提示:
提高防骗意识,保持良好的社交心态。在没有确定对方真实身份之前,警惕经济上的来往,不要向陌生人转账。
保持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警惕不切实际的高风险投资。尤其是在网络交友中,若对方提到“博彩软件”、“投资平台”等关键词,更要提高警觉。
请注意,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问题和案件处理需要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同时,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请避免在不必要的场合透露个人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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