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成厚厚一册交上去,附了一张光盘,结果被要求补正三次。问题不在材料不够,而在他把四种提交形态混着用:打印件当原件交、光盘里放的是剪辑过的录音、在线平台上传的文件没有编号。收到的补正通知,每一条都指向形态不对。
电子证据的提交,是指把微信记录、录音、视频、网页等电子材料,按法院要求的方式递交并说明证明目的的行为。所谓「要求的形式」,一共就四种,选错一种就会退回。
一、原始载体:开庭带着,但不交出去
手机、录音笔、电脑这类原始载体,是核验用的,不是递交用的。开庭当庭携带,法官可以现场登录、打开原始内容核对。实务中我们看到的漏项是,权利人把手机交给法院,或者交完材料就把聊天记录清理了——前者没人收,后者会让已固定的材料失去对照对象。原始记录要保留到案件了结。
二、打印件:能视为原件有前提
截图打印成册是最常见的一种。它要成立有个条件:手机里的原始记录还在。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等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在法律上可以视为原件,但前提就是原始载体可核对。做法是按时间线排序、标注头像昵称与时间、彩打涉及色差的部分,每页编连续页码。
三、光盘与 U 盘:音视频走这一路
录音、视频、大文件不走纸质。刻录光盘或存入 U 盘提交,盘面标注案件号、当事人、证据名称与时长。原始文件不要剪辑、不要压缩,需要压缩的另存副本,原件保留。音视频还要配一份逐句文字稿,写明双方身份、通话起止时间与每句话对应的时间轴。
四、在线诉讼平台上传:文件包要成套
线上提交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一类渠道,按证据目录编号上传图片、文档与音视频,音视频同时上传文字转录稿。做过时间戳固化的,把证书一并上传。上传前把文件包按「证据编号—名称—证明目的」命名,审核通过才算完成举证。
五、提交之前,把真实性这一层做实
无论交哪一种形态,对方一句「这是改过的」就能让材料停顿。用可信时间戳权利卫士的录屏取证手机端,从页面入口进入,把网址栏、时间、全部内容收进同一段连续画面;录制前关掉 WiFi、切到移动网络,进入取证界面后由系统自动完成取证环境清洁性与应用程序真实性两项检查,微信、QQ、微博、淘宝、抖音、快手、钉钉等常用应用可自动验真。这段录制即为证据原件,同时附上由联合信任签发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写明,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这是四种形态共同的落脚点。
六、有一处边界要说清
提交解决的是「材料能不能被接收与核验」,不解决「内容本身能不能证明你想证明的事」。形态全对,但段落被挑过、录音被剪过,一样站不住。这是这一环节最常被忽略的例外:形式合规只是入场券。
常见问题
问:只交打印件,手机能删吗?
答:不能。打印件被视为原件的前提是原始记录还在,开庭核验用的就是手机。
问:光盘里放压缩过的录音行吗?
答:不建议。压缩过的文件会被质疑。要保留未处理的原始文件,副本另存再处理。
问:线上上传和线下提交要都做吗?
答:看案件受理方式。线上立案的按平台要求上传,线下立案的按纸质加电子介质提交,不必重复。
问:证书要不要一起交?
答:要。做过固化的把证书随材料提交,对方提出真实性异议时,核验的是文件与证书的数字指纹。
结语
电子证据如何提交,说到底是先分清自己交的是哪一种形态:核验用原始载体,阅读用打印件,音视频用光盘,线上用成套文件包。形态选对、编号连续、证明目的写清,材料才不会卡在补正这一关。










微信公众号
客服微信
付费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