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一点,北京某音乐工作室的制作人王师傅仍在调音台前忙碌。他刚完成一首原创歌曲的混音工作,却在第二天发现某短视频平台出现了未经授权的翻唱版本,播放量已突破十万。当他联系平台投诉时,却因无法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和侵权证据,陷入维权困境。
这并非个例。音乐作品因其创作投入大、传播速度快的特点,面临诸多侵权风险:未经授权的翻唱盗用、歌词抄袭、虚拟礼物欺诈诱导消费、跨平台盗版传播等行为屡见不鲜。这些侵权行为不仅导致版权方经济损失,更严重削弱了作品的商业价值。证据保全因此成为音乐版权保护的核心环节,需要通过专业工具固定"创作时间+内容完整性",确保侵权行为可追溯、证据可采信。
一、音乐版权证据保全的核心工具与平台
在音乐作品证据保全过程中,选择合适的工具至关重要。目前主流的专业工具包括可信时间戳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权利卫士App和电子证据平台。
可信时间戳知识产权保护平台(ipr.tsa.cn)专注于提供音乐作品的权属确权与内容存证服务,能够生成司法广泛认可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有效证明作品创作时间和内容完整性。该平台适用于各类音乐作品,包括原创音乐、未发布作品如歌词和编曲手稿,以及已发布的音频视频文件。
权利卫士App作为移动端取证工具,支持录屏取证、拍照取证和录音取证功能,能够自动验证取证环境合法性,生成带时间戳的证据文件。其录屏取证功能特别适用于跨平台侵权场景,如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的翻唱视频取证;录音取证可固定侵权行为中的对话证据,如平台客服推诿责任的录音;拍照取证则用于记录侵权内容截图,如盗版平台的侵权声明页面。
电子证据平台(ev.tsa.cn)提供云端存储服务,能有效防止本地证据文件丢失,并支持司法机构在线核验证据链。该平台特别适用于多平台侵权证据整合,以及境外平台如YouTube等盗版音乐内容的取证工作。
二、音乐作品证据保全操作流程
完整的音乐作品证据保全包含三个关键阶段:创作完成后的权属确权、侵权发生时的证据固定,以及维权阶段的证据整合与应用。
创作完成后的权属确权是证据保全的第一步,其目的是通过时间戳认证证明作品的"创作时间"与"内容归属",避免后续维权时出现"谁先创作"的争议。具体操作包括选择认证类型、填写版权声明和获取证书三个步骤。
在选择认证类型时,推荐对未发布作品使用脱敏认证方式,仅上传作品哈希值而不上传原始文件,如歌词手稿、编曲草稿等,即可生成《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对于已发布作品,则建议采用存证认证方式,上传音频或视频文件并加密存储至平台,生成的证书包含文件哈希值和创作时间,与原始文件共同构成完整的权属证明。
填写版权声明时,可参考TSA时间戳数字版权保护模板,明确标注作品名称、版权方信息、创作者身份信息及版权声明。例如:"《[歌曲名]》由[版权方名称]独立创作,词曲作者为[姓名],身份证号[XXX]。本作品已通过可信时间戳平台认证(证书编号:XXX),未经授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获取证书后,需仔细核对证书内容,确保包含作品名称、精确到秒的创作时间、证明内容未篡改的哈希值,以及可供验证中心查询的证书编号。
当侵权行为发生时,需要及时进行证据固定,目的是准确记录侵权主体、侵权内容、传播范围及损害结果,量化侵权收益与损失。以录屏取证为例,通用取证步骤包括侵权场景定位、取证环境准备、录屏关键内容和固化证据四个环节。
侵权场景定位需区分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种情况。直接侵权包括未授权上传翻唱音频或视频,如QQ音乐"扑通社区"中的虚假授权翻唱;歌词抄袭,如网易云音乐用户伪造"原创音乐人"身份盗用原创歌词;虚拟欺诈,如直播间通过"独家打赏通道"进行虚假承诺诱导用户打赏。间接侵权则主要指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如B站推荐侵权混剪视频、酷狗未及时封禁盗歌账号等行为。
取证环境准备需要通过权利卫士App完成一系列操作:首先关闭WiFi并开启4G或5G网络,防止网络劫持;然后选择录屏取证功能,输入规范的证据名称,格式为"侵权平台_侵权内容_日期",例如"QQ音乐_翻唱盗歌_20240815";最后开启麦克风功能,录制侵权音频内容,如翻唱音频或打赏诱导话术。
录屏过程中需要重点记录四类关键信息:侵权主体信息,包括用户昵称和认证信息,如"XX翻唱达人"和"独家签约歌手"标识;侵权内容详情,如歌曲名称、歌词文本和版权声明,特别注意标注"本作品已获授权"等虚假声明;传播数据证据,包括播放量、点赞量和打赏金额,尤其是直播间的"榜一用户ID及金额"信息;平台责任证据,如平台审核记录,包括"举报后24小时未处理"等证明平台未尽责的证据。
完成录屏后,立即点击停止录屏按钮,系统将自动生成包含取证时间和哈希值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为确保证据安全,应立即将证据上传至电子证据平台(ev.tsa.cn)进行云端存储。
进入维权阶段后,需要进行证据链整合与司法应用,目的是将分散的证据材料整合成完整的证据链,提升维权成功率。这包括证据分类管理和司法提交两个主要环节。
证据分类管理需要将不同类型的证据进行系统整理:原创证据类包括时间戳证书和创作手稿(若作品未发布);侵权证据类包括带时间戳的录屏视频和侵权链接截图;损失证据类包括正版平台播放量下降数据、商业合作解约记录等证明实际损失的材料。
司法提交可根据法院要求选择不同方式:物理提交需要将证据刻录至光盘,并清晰标注"侵权平台侵权证据包_日期";电子提交则通过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直接上传证据文件及《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音乐作品证据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1条明确了作品创作时间与权属归属的法律认定标准;《电子签名法》第3条规定了可信时间戳证书具有与纸质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则明确电子证据可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三个要点:证据的连续性要求录屏过程不能中断,必须完整包含平台LOGO、用户ID和发布时间等关键信息;损害量化需要同时收集侵权收益证据,如盗版平台的广告分成数据,以及正版损失证据,如订阅量流失情况;平台责任的认定可参考《电子商务法》第27条,若平台存在审核漏洞,可将其作为共同被告追究责任。
四、实践案例参考
某原创音乐人发现其作品在短视频平台被盗用,侵权方不仅使用了其歌曲编曲,还标注为"原创作品"。该音乐人通过可信时间戳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对原创编曲手稿进行脱敏认证,获得证书时间为2024年1月1日;随后使用权利卫士录屏取证功能固定了侵权视频证据,包含用户ID、播放量和点赞数等关键信息;最后将所有证据上传至电子证据平台。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据时间戳证书与录屏证据,最终判决平台赔偿5万元。
这个案例表明,音乐版权保护需要采取"预防+应对"的双重策略。通过专业工具实现创作确权、侵权取证和证据管理的全流程闭环,能够最大化降低侵权风险,有效保障合法权益。对于音乐创作者和版权方而言,建立系统的证据保全意识和方法,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
附录:工具快速入口
可信时间戳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电脑端访问 ipr.tsa.cn
权利卫士APP: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权利卫士"即可下载
电子证据平台:电脑端访问 ev.tsa.cn
温馨提示:本指引仅为操作参考,具体取证需结合实际情况,必要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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